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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种子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视兽药、饲料打假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3.15”等特殊日期,以及重要节日、重大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假劣兽药、饲料集中销毁行动,威慑违法违规企业、人员,提高全市动物卫生监督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北京市2008年肥料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本市肥料市场秩序,提高肥料产品质量,保障奥运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肥料生产、经营及使用情况,就2008年本市肥料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源头治理、案件查处、长期监管和提高基层肥料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探索建立放心肥料工程,完善肥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肥料市场有秩序、规范性运行。
  (二)工作目标。肥料市场在有序的状况下运营,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基层肥料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肥料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探索建立肥料管理信息平台,促进本市肥料管理数字化建设。
  具体内容:实现“两个提高、两个百分百、一个放心。”两个提高:本市企业生产的肥料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本市经营的肥料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两个百分百:案件查结率达到100%、裁决执行率达到100%;一个放心:农民使用上放心肥料。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清理整顿肥料生产经营主体。对肥料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对已经发放的肥料产品登记证进行核查,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程序严肃查处。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肥料情节严重以及造成重大农业生产责任事故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肥料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督促建立。建立规范的肥料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有录。
  (二)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以有机肥料和水溶性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对有机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跟踪监测,采取定期检查和关键时期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发现问题现场监督整改,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肥料产品进入市场。探索建立有机肥、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程序,依法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和执行力度。 建立信访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各类制售假劣肥料行为,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结案必行,执行必果”。及时对结案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回查,对拒不执行、以各种理由拖沓执行的责任主体,按法律程序报告上级主管本门,并提请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四)加大肥料质量抽查力度。加强对肥料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例行监测,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企业和批发商。依托配方施肥连锁配送市场,建立肥料质量动态监测点。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要及时整理监测结果,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农民不要购买质量不合格的肥料产品。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肥料产品,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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