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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种子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视投诉举报,构建社会和谐。高度重视12316农业服务热线受理的投诉举报,红色和橙色案件由市站直接调查处理,黄色案件由所在区县负责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站。
  (四)加强信息公开,推进信用建设。充分利用本市种子执法监管网络系统,将全年种子市场管理及打假工作实现网络化管理。依法公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息、警示性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四类信息。同时,推行种子企业服务承诺制度,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五)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在继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理论的同时,采用多种培训方式,着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实际动手办案能力。
  (六)加强法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和企业的法律宣传力度,帮助农民和企业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
  四、主要活动
  (一)种子打假整治大行动。
  1.春季种子市场检查。1月14日-3月19日:自查;3月20日-31日:分组互查;4月1日-20日:市站组织督查阶段;4月21日-5月25日:总结。
  2.秋季种子市场检查。8月1日-10月20日:自查;10月21日-11月31日:督察。
  3.两头在外企业监管。3月为春季种子销售旺季,8月为秋季种子销售旺季,分别对注册地在本市、种子生产经营均在外省市的种子企业进行调研,根据翔实的证据材料,依法对其北京总部进行处罚。
  4.转基因棉花种子市场专项检查。3月份,各区县种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经营棉花种子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查转基因棉花种子标识和经营资格,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须具有农业部发放的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许可证。凡未经批准生产经营转基因棉花种子的企业均属违法,要坚决查处。
  (二)种子企业资质核查。
  1月-12月,逐步完善企业的经营资质。从1月份起,随同种子市场检查的开展,对部分种子企业经营资质进行检查。
  (三)3?15法律法规宣传。
  各区县在3?15期间至少组织一次种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市种子管理站联合区县种子管理站组织一次大型宣传活动。
  (四)种子质量抽检和种子生产田花期检查。
  5月份有小麦种子生产的区县要开展一次小麦种子田间质量检查,市种子管理站联合区县进行抽查。7月份开展玉米制种田花期检查,市站抽查,确保不合格种子不进入市场。7-8月份开展蔬菜种子质量抽查,12月份开展玉米种子质量抽查,依法公布抽检结果。
  (五)种子执法人员培训。
  以三种形式开展执法培训。一是每月区县种子站内部轮训;二是每季度市种子管理站集训执法精英;三是全市执法人员集中培训,邀请农业部、市农业局、农科院等领导专家进行讲座,扩大执法人员的知识面。

北京市2008年农药
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整顿和规范本市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促进奥运之年的农药市场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农药登记管理,确保《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6个农药登记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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