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种子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农发〔2008〕41号)
各区县农委(丰台区林业局),局属各执法单位:
根据国务院、农业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本市200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北京市2008年种子、农药、兽药和饲料、肥料、渔需物资、农机等各农资品种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按照《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本市200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京农发〔2008〕40号)和以上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调查研究,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2008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北京市2008年种子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种安全,促进都市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奥运的顺利举办增光添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大力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种子市场检查、大要案查处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放心种子下乡进村,推进种子企业信用建设,完善种子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首都种业进一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机构的协作力,使本市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基本杜绝恶意销售假劣种子行为;加大种子案件的查处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加强种子执法监管平台的开发和使用,促进种子管理机构规范执法和监管水平的提高;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维权和识假能力以及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及执法能力培训,提高种子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资质核查,净化市场主体。重点是核查持证企业设施设备、技术人员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对于资质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二)加强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在继续强化粮油及蔬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同时,开展棉花和草种市场专项检查,探索食用菌菌种的监管方式,切实做到对辖区内所有种子企业的所有品种进行检查登记,实现网上填报;同时,加强品种权及两头在外企业的管理力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案件查处,树立执法威信。对于情节较轻且属于初次违法的企业,明文责令改正。对于一年内再次违法或者故意制假售假的企业,必须立案查处。案件查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但是凡农业部督办的案件和农业部质检部门抽检发现的案件,12316举报为红色和橙色的案件,案值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案情复杂,区县查处确有困难的案件,或区县查处不力,市站认为需要由市站管辖的案件由市站直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