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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本市200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本市200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京农发〔2008〕40号)


各区县农委(丰台区林业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分(县)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促进局、供销社: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市发〔2008〕1号)部署和要求,现就本市200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认识

  (一)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是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农业"三增"目标,营造健康活力的农资市场环境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广大农民和市场合法主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净化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源头,发展"籽种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科技农业"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重要保证,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重要环节。

  (二)全面把握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资市场秩序不规范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仍有发生,违法行为更加专业和隐蔽。2007年以来,种子、化肥、农膜等主要农资价格整体上扬,特别是受南方冰冻灾害影响,农资需求旺盛。受利益驱动,不法行为将有抬头趋势,农资市场潜在风险增大。另外,本市还存在农资监管手段落后,经费不足,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实现农资市场根本好转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对目前农资打假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切实增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责任感。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高度,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形势,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属地管理,按照"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方针,加强领导,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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