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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开展2008年财政监督调研工作任务的通知

  三、把握重点,确保财政监督调研质量
  各区市财政局要坚持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实践服务的原则,针对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和思考,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确保质量,积极组织开展财政监督调研工作,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把握调研重点。突出调研重点直接关系到调研工作成效。在调研中,要突出调研的前瞻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从更高层面和更多领域开展研究,调查研究要有的放矢,并提出情况明、思路清、创新意识和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二)改进调研方式。一是既要坚持调研内容与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又要对监督检查成果的提炼和提升,并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性。二是要坚持最新理论成果与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注重学习和吸收财政经济的前沿理论,既要带着问题去学理论,又要运用理论去分析问题和改进工作,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果体现到推进改革创新的实践中去。三是要坚持“走下去”与“走出去”相结合。既要深入基层抓一手材料,又要学习借鉴先进成功经验,有效推进全市财政监督工作的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
  (三)确保调研工作质量。调研中要注意调研报告的技术性要求,结构上要合乎逻辑,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内容上资料详实、论据充分、分析透彻,运用财政监管数字说话,只有持之有据,才能言之有理,调研成果才能上水平、出精品。
  四、建立完善调研工作激励机制
  (一)建立财政监督调研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区市财政局领导要重视并带头开展财政监督调研工作,组织财政监督业务骨干成立调研小组,在人力、时间、经费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有效地完成各项调研工作任务。
  (二)完善调研工作激励机制。为调动各区市财政局开展调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年终,市财政局监将把调研工作纳入全市财政监督考核范围,加大调研工作考核比重,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对优秀调研成果予以通报表扬等奖励。
  (三)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调研成果的转化情况,是检验调研成效的重要标准。对于前瞻性的调研,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意见,指导财政监管工作开展;对于问题性调研,要及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提交专题报告,争取使问题得以解决,并促进全市提高财政监督调研工作水平,将财政监督调研的成果体现到工作创新上来,落实到财政管理改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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