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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对残奥总部饭店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对残奥总部饭店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 二○○八年第20号)


  为确保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国际残奥委员会官员住地总部饭店(港澳中心)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8月25日起至9月18日止,对总部饭店周边地区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8月25日0时起至9月18日24时止,东中街南段北口(不含)至港澳中心东门南侧(含),双向除持有残奥会专用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可绕行新中街、东二环辅路。

  二、自9月1日0时起至9月18日24时止,港澳中心东门以南至王家园胡同西口,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王家园胡同西口以东至阳光国际大厦门前,道路两侧除持有残奥会专用车证车辆外,禁止停放其他车辆。其他车辆可停放在王家园胡同西口以南或阳光国际大厦门口以东社会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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