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洛政文[2008]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决定成立洛阳市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郭洪昌(市长)
副主任:陈海勤(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
丁福浩(副市长)
张 政(市长助理)
成 员:杨晓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松道(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现章(市建委副主任)
李敬贤(市纪委常委)
李胜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清旭(市城市规划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