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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洛政文[2008]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决定成立洛阳市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郭洪昌(市长)

  副主任:陈海勤(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

      丁福浩(副市长)

      张 政(市长助理)

  成 员:杨晓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松道(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现章(市建委副主任)

      李敬贤(市纪委常委)

      李胜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清旭(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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