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与各乡镇、有关部门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各乡镇、县畜牧兽医局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免疫注射、消毒灭源、强化检疫、引种申报、强化堵源、疫情观察等综合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6.2 应急队伍
建立县、乡两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伍,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工作。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伍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牵头,按照每队20人进行分组,组建3个应急处置预备队。具体人员安排根据疫情临时决定(每组由县政府办1人、畜牧局4人、卫生局3人,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林业局、环保局、商委各2人)。
各乡镇由乡镇长牵头,从乡镇干部、村组干部、乡村兽医中抽调20人,组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伍。
6.3 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两级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相应数量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防疫物资,储备的物资应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的安全区域。应急储备物资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调配,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补足,常年保证储备疫情处理供应需要(包括防护手套、衣服和鞋20套、消毒药3吨、1万头份畜禽紧急免疫用疫苗、注射器100只、兽用针头5000只、机动消毒设备3-6台、诊断试剂和密封用具若干、扑杀用电击枪3-6把、榔头6-12把、剖腹刀6把、胶纸布2捆、无害化处理用的废旧轮胎50条、装20-40升柴油的容器5个、打火机5-10个、挖掘机、运载车辆及通信工具等适量)。
6.4 经费保障
县政府将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保足50万元以上,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扑杀补偿、免疫副反应补偿、疫情处置、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由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统筹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当地防控工作实际,储备适当专项经费,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6.5 技术保障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和诊断工作,负责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报送病料,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建立县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组,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进行现场诊断,参与疫情的评估等。
6.6 安全保障
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卫生部门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对参与人员作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公安、信访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7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