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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1.4.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防控方略,加强新的动物防疫法及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测,对各类可能引发的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设立的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县政府分管畜牧的领导担任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农业的副主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经贸委、县商委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政府可以根据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决定增加或减少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设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由畜牧兽医局分管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2.2 县政府职责

  县政府对全县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负总责,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畜牧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县政府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全县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储备应急处置物资;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疫区封锁令;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调度公安警力及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增援力量,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

  2.3 县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
  县指挥部负责向县政府和市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和命令;指挥全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发布重大动物疫情预警及处置指令,报请县政府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采取其它紧急措施,实施应急处置。

  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作好疫情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诊断重大动物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患病及易感动物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等无害化处理;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负责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器械(免疫、消毒、扑杀等)、防护用品、无害化处理等防疫物资的组织、储备和调配;提出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扑杀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组织成立疫情处置预备队,培训疫情处置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动员群众对疫点、疫区内的动物依法防疫和扑杀;依法及时上报疫情,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动物疫情,积极争取国家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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