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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为应急准备阶段(2008年8月8日-9月17日)。在此期间,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方面

  1.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和春耕生产现场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生产指导,全力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生产,全力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油、蔬果、肉、蛋、奶、鱼等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2)规范重点基地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调查,摸清辖区内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有关情况,检查、指导和督促供京农产品基地是否达到了农业部明确的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有组织的“四有”要求。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和示范产业的建设力度,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技术,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和认证工作,提高我县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项目,监测重点放在7-10月约120天的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期。突出重点组织实施农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根据实际,加强产地的农产品速测。采取措施,依法加大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督促整改。

  (5)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自检或委托检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在猪肉生产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开展严禁高毒农药的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点的检查,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查禁违规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继续把护农保春耕“一打三放心”联合行动推向深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毒鼠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即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使用“毒鼠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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