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考核办法
二○○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考核办法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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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建设
| 1
| 是否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
| 是得1分,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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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有分管领导
| 是得1分,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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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有管理机构
| 是得1分,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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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有工作人员
| 是得1分,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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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有专门的工作经费
| 是得1分,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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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有工作制度
| 是得1分,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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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季度至少研究天保工作1次以上
| 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会议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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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管护
| 15
| 将管护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山头地块并签订管护责任书和合同
| 没有签订责任书和合同、虚列护林人员的不得分、少签漏签责任书和合同的,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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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极配合或主动落实管护区域、保护标志、管护任务、管护措施
| 每缺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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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森林防火
| 以防火办考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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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乱砍滥伐
| 发生乱砍滥伐,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发现1次扣1分(以森林警察大队办案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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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森林病虫鼠害防治
| 以野保站考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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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有效制止滥捕乱猎和非法采集活动
| 以野保站考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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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止毁林开荒或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的发生,有效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
| 发生毁林行为或非法征占用林地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发现1次扣1分(以森林警察大队办案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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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业宣传
| 4
| 管护标志(在显著位置及森林资源分布集中区域设立管护碑并保证管护标志完整无缺、内容完整清楚)
| 缺1块扣1分,发现1块碑不完整或内容不清楚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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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标语(每个承包人员管护区域内常年保持20条以上的标语)
| 差1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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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活动(每年开展较大声势的天保工程宣传、咨询活动2次以上)
| 缺1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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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巡山记录
| 8
| 管护人员常年巡护森林,并有记录
| 每月有25天以上管护记录的得8分;记录不全,每缺5天扣2分,出现巡护不足5天或没有记录得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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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严格检查
| 10
| 定期、不定期对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时常抽查,监督完成月度检查,认真开展季度检查
| 月度检查3分,缺1次扣0.1分;平时抽查2分;季度检查5分,以季报量化考核为准;发现1次虚假检查,则在本项所得分中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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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金管理
| 10
| 专款专用专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截留
| 发现1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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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档案管理
| 4
| 文件归档,档案管理规范,资料完整,管理科学
| 没有按有关文件或办法执行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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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级交办任务
| 5
| 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积极协调纠纷,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各种报表
| 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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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抓好禽流感“零报告”制度和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 以野保站考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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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 未完成1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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