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整规工作舆论环境
围绕整规工作重点,加大整规工作宣传力度。各级整规办、宣传部门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整规宣传工作的指导,突出宣传的社会性、群众性,增强宣传实效。要重点组织开展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大型宣传活动,反映全市整规工作的情况和成果,展示整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整规工作,在全市范围营造舆论声势,大力宣传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并配合有关主管部门适时曝光大案要案,发挥舆论的威慑力量,始终保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整规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整规工作的舆论氛围,为整顿和规范巾场经济秩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领导,确保整规工作责任的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规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始终把整规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责任感,继续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基本思路,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不懈地做好整规工作,推动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要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整规工作平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规工作领导,把整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围绕整规工作重点和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平台,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问题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牵头意识,承担牵头责任;相关参与单位应主动融入工作平台,依照部门职能承担相应的职责,加强与牵头单位的配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要加强督查,确保整规工作责任的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对整规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要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要求,强化整规工作的行政督查,尤其是加强大案要案的重点督查。市整规综合办要强化督查督办,监察部门要会同整规综合办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及时追究不作为部门的责任,确保整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