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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维修加固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4)针对农村房屋维修加固的需要,制定适合当地农房维修加固方案,指导村民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

  (5)指导农民合理利用原有损毁房屋的建筑材料;引导农民购买合格建筑材料产品,质监部门要对建材质量把关,防止农民在建房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保证建房的质量和安全;

  (6)指导建房农户选好建筑工匠,签订好协议,明确好双方职责和权力义务;

  (7)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信息收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上报。

  3.由县经委牵头,发改委、财政、交通、林业、商务、物价、工商、质监、监察等部门组成建材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09号)规定,负责建立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领导,保供应、保需求、保价格、保运输、保市场、保政策;

  (2)负责所需建材的产销衔接和旬报及特供督查工作,保证建材物资供应;

  (3)负责物资的调运工作;

  (4)负责建材市场监管,对建材的质量和价格监测监管,保证质量、稳定物价。

  (二)技术人员组织

  我州受灾范围广、受灾群众多,恢复重建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各县要通过对口支援、社会援助、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一是积极与对口援建省、市衔接,由援建省、市组织技术人员帮助灾区开展农房鉴定和重建、维修加固技术指导工作;二是整合本县技术力量,从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抽调技术人员开展重建;三是由各县政府统一组织培训一批农村建筑工匠,补充技术人员力量。

  六、工作程序

  (一)登记建卡

  各县要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受灾群众的建档立卡工作。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依托灾后城乡住房建设安置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民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农业、扶贫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房维修加固工作进行指导。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户建档立卡。建立完整的农房档案,做到“一户一表一卡一证”、“一乡一册”、“一县一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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