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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专项推进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摸清全省药品标准实施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推进药品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全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行动的牵头单位,统筹安排此次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各省辖市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药品标准化推进行动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推进措施,并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围绕药品标准化推进要求,逐个企业、逐个产品、逐个环节抓落实,重点解决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仓储运输等主要环节存在的执行标准不严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第四阶段:考核表彰。省、市、县三级要组织检查验收,汇总推进工作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长效监管措施等,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行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卫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推进行动作为重要工作,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专人负责、专人联络。

  (二)开展宣传教育。在药品生产企业,对《国家药品标准》、GMP、GSP等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对标准化基本知识和企业标准体系等影响企业技术基础的系列国家标准进行宣传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宣传教育,培训一批药品生产企业标准化专业人员,增强企业标准化意识。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推广先进企业典型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开展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不能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全面综合整治,切实保证国家药品标准的落实。

  (四)抓好督查指导。省政府将加强推进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使用等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省辖市要有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及时将当地推进行动情况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通报全省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地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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