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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通知


  (三)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标准体系,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中国名牌、河南省名牌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主要食品生产企业和重点药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严格实施。鼓励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提高企业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

  (四)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物流标准体系,保障食品药品物流环节质量安全。食品物流企业要建立食品物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在运输、包装、装卸、仓储、配送、销售和信息化等各个环节实现标准化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要加大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在物流和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

  (五)严格标准的实施监督,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食品药品企业不按强制性标准生产的行为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对食品企业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区域性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把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方案》(见附件1)和《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方案》(见附件2),认真制订本地、本部门的推进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食品药品企业是标准化专项推进的主体,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本企业相关标准,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生产水平,把食品药品标准化推进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将结合年度目标考核表彰先进典型。

  (二)搞好协调,形成合力。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做好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农业、商务、卫生、林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畜牧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标准化政策和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形成良好氛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指导,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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