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08-2010年)
(扬府发〔2008〕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精神,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开展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的“四大素质行动”,深入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四大基础工程”,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经费投入、人才队伍和监测评估等“四大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总体目标
根据“十一五”时期“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