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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先进开发园区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先进开发园区的决定
(扬府发〔2008〕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各开发园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策、体制和功能优势,坚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在促进对外开放、加快产业积聚、推动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表彰先进,根据《扬州市省级开发区、相关工业园区考核奖励办法》(扬府发[2007]11号)文件精神,经考核评比,市政府决定,对综合考评得分前3名的先进开发园区予以表彰。
  一等奖:扬州经济开发区
  二等奖:江都经济开发区
  三等奖:仪征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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