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1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力争全省有10家以上企业上市,融资100亿元。推进承德钒钛、冀东水泥、三友化工、唐钢股份等上市公司再融资(省金融办牵头)。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债权融资规模,争取全省发债规模达到80亿元以上。发展壮大风险投资基金,适时创建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投资基金,鼓励建立各类私募股权基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5积极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消除人力资源流动中的各种限制因素,建立人力资源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16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除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外,把过去采用行政划拨的非经营性土地如改变为经营性用地或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也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六、积极推进财政投资金融体制改革
17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继续推进和完善预算项目库管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省级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实施新一轮激励性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实行分类激励。继续实施促进经济增长极形成和鼓励异地投资的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完善省市县财政收入划分办法,调高资源税收入归属层次,将新建扩建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省级分享增值税收入返还市、县,县(市)一般营业税收入省级不再分成。进一步探索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界定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选择条件基本具备、支出责任划分相对较容易的公共支出事项进行试点(省财政厅牵头)。
18投资体制改革。出台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明确政府投资事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开展招标选择代建单位进行代建试点,推行代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9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金融市场主体,邯郸、衡水、保定城市信用社全部改建为城市商业银行,加快引进境内股份制银行在河北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实施“四资”整合运作,加强地方投融资平台建设(省金融办牵头)。
七、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