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现场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设备在使用、管理、操作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特别是要杜绝超压力、超温度和超能力等现象。其中,奥运赛区和奥运重点旅游区的现场监督检查率达到百分之百、奥运旅游地区不低于50%、全省其他地区不低于30%。
(五)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奥运赛区的电梯和奥运旅游地区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应组织必要的应急救援演练,锻炼救援队伍,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反应能力、救援设备的齐全性。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应进行应急演练。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奥运赛区和奥运重点旅游区的比赛、训练场馆,有关人员居住和购物场所,交通、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其他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区域。
(二)重点设备。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和场内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和安全防护保护装置。
(三)重点环节。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和维护保养。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25日-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全省统一的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1日-6月30日)。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负责督导和检查本行业和领域内使用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技术机构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设备的实际情况开展技术检验,及时做出检验结论并出具检验报告,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的划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安排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凡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奥运期间要坚决停止使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7月1日-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技术检验机构及设备使用单位,对各自的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查遗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赛区和重点旅游区可适时组织验收。
第四阶段。安全保障(7月21日-9月30日)。重点是密切监控,巩固成果,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使用单位要加强巡查和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不得带病和超限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要杜绝“三违”现象;应急救援工作做到装备要齐全、措施要到位、人员要在岗、信息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