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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发电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发电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通知
(宁价商发[2008]23号)


宁夏电力公司: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装机容量330M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经自治区环保局(宁环函[2008]194号)验收,符合环保政策,并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投入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71号)和我局《关于我区2006年电价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商发[2006]77号)的有关规定,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发电机组自2008年7月1日起,上网电价在我局宁价商发[2008]19号文件批复的0.2433元/千瓦时基础上加0.015元/千瓦时的脱硫电价,即按0.2583元/千瓦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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