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无锡市有序用电预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8〕16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无锡市有序用电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2008年无锡市有序用电预案
一、编制目的
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0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08〕102号)精神,坚持“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原则,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无锡市2008年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确保在电力缺口情况下“有保有限”,确保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客户以及赈灾物资生产用电,确保奥运和迎峰度夏期间和谐、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二、编制原则
(一)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原则。坚持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原则,始终把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放在电力供应应急工作的首位,不断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增强电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有保有限”的原则。在资源不足、供需平衡紧张时,要坚持有保有限的原则,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抗震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等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除在特殊情况下有序用电不能满足减载减荷要求,需要较短时间内紧急减负荷外,严禁出现拉路错峰的情况。
(三)合理、有序的原则。限电等级的启动、变更、终止,必须经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执行;对企业限电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企业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