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区车用天然气批发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价商发[2008]14号)
各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各天然气经营单位:
为促进我区车用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价格行为,理顺价格关系,现将我区车用天然气批发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权限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规定,天然气价格由自治区物价局管理。
二、管理形式
按照《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商发[2006]37号)规定,对车用天然气批发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形式。
三、根据各天然气公司进货渠道、供气方式和经营成本的差别,确定各天然气经营公司供车用天然气批发价格如下:
1、宁夏哈纳斯天然气有限公司和石嘴山市星泽燃气公司供车用加气站的管道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1.35元/立方米,上浮幅度5%,下浮不限。
2、永宁县精诚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供车用加气站的管道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1.19元/立方米,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
3、吴忠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吴忠市新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车用加气站的管道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1.25元/立方米,上浮幅度5%,下浮不限。
4、吴忠市新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供中宁县新翔天然气有限公司车用压缩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1.44元/立方米(不含运费),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
5、宁夏兰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供银川市内(含银川市三区、永宁县、贺兰县)车用压缩配送成品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1.70元/立方米(含运费),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
6、宁夏新南宏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银川宏兴油气有限公司供银川市内(含银川市三区、永宁县、贺兰县)车用压缩配送成品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1.70元/立方米(含运费),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供宁夏境内银川市以外的车用压缩配送成品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1.70元/立方米(不含运费),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供内蒙乌海市车用压缩配送成品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3.00元/立方米(含运费),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
7、银川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供银川市内(含银川市三区、永宁县、贺兰县)车用压缩配送成品天然气中准批发价格为1.70元/立方米(含运费),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