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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职业资格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由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和无锡工商局共同参加,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清理规范工作。财政、物价部门负责全面清理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收费活动,查处和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伪造、变造或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以及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职业资格有关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并对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各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行为。

  (三)落实清理责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开展的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由各职能部门、直属机构进行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由其主管单位负责清理规范,民政部门配合;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谁批设、谁负责的原则,由批设单位负责;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由所在地区负责清理规范。

  附件:1、市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职能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职能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单  位     │职能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市人事局     │专技处          │沈 芳     │82858375     │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考办          │王昉      │85013364     │
├─────────┼─────────────┼────────┼─────────┤
│市公安局     │城市管理治安分局     │李永明     │82790260     │
├─────────┼─────────────┼────────┼─────────┤
│市监察局     │纠风室          │杜宝光     │82701113     │
├─────────┼─────────────┼────────┼─────────┤
│市教育局     │社会教育处        │王頲      │82760793     │
├─────────┼─────────────┼────────┼─────────┤
│市民政局     │民间组织管理处      │刘长风     │85035465     │
├─────────┼─────────────┼────────┼─────────┤
│市财政局     │综合处          │曹正庆     │82793162     │
├─────────┼─────────────┼────────┼─────────┤
│市物价局     │收费管理处        │马国庆     │82832272     │
├─────────┼─────────────┼────────┼─────────┤
│市工商局     │企管处          │范伟新     │81009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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