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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沿边公路建设伊春市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沿边公路建设伊春市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公路建设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省、市共建沿边公路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黑嘉、绥嘉公路建设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沿边公路建设伊春市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马建路(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徐忠义(市交通局局长)
  金达人(嘉荫县县长)
  成 员:
  李鹏远(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李继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大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 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惠岩(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安忠辉(市财政局局长)
  王喜臣(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吴良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进祥(市资源林政局局长)
  陈庆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彦凤(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霁明(市水务局局长)
  冯武成(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王立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一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玉权(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 锋(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李前凤(嘉荫县副县长)
  胡君石(嘉荫县副县长)
  赵代军(嘉荫县副县长)
  郑晓辉(嘉荫县副县长)
  苏咸龙(嘉荫县副县长)
  刘 杰(嘉荫县副县长)
  任桂嫣(嘉荫县委宣传部部长)
  周卉利(嘉荫县林业局局长)
  王 丽(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 伟(嘉荫县委办公室主任)
  马忠义(嘉荫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利(嘉荫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孙志远(嘉荫县交通局局长)
  史春光(嘉荫县财政局局长)
  李 琦(嘉荫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方玉高(嘉荫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金峰(嘉荫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铁夫(嘉荫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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