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组织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大重点项目,建立和完善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标准推动成果产业化的机制,加快建设孵化器、中试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强化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激励机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牵头,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教育厅、省质量技监局等参与)
(六)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标准和品牌创造能力。
1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充分发挥《我省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的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开发、购买和应用发明专利、商标和版权。到2012年,培育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000家以上,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等市争取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国内专利申请及授权量分别达到10万件和6万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达到5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数达到36万件,法人企业商标拥有率达到70%以上。(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等参与)
2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标准化水平。鼓励企业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制订和实施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构建标准研制体系和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一支标准化专家队伍和一批标准化创新型企业。到2012年,争取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200项左右;国家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达到100个左右,国际标准化专家50名,国内标准化专家1000名;培育500家标准创新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达到90%以上。(省质量技监局牵头,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等参与)
3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品牌强省。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营销创新,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知名品牌。到2012年,全省拥有中国世界名牌产品5个,中国名牌产品500个,省出口名牌300个,浙江名牌产品2500个,浙江区域名牌50个;驰名商标300件,证明商标区域品牌50个;省著名商标2600件,专业商标品牌基地60个;省级以上工业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0%以上。(省经贸委会同省质量技监局、省工商局、省外经贸厅牵头,省农业厅等参与)
(七)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支撑能力。
1加快“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建设。到2012年,争取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工程)中心达到40家以上、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1500家以上;国家实验室1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20家左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150家以上;集中扶持40家左右重点科研院所,建立科研机构创新基地;办好浙江大学和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省级以上孵化器达到70家以上,孵化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省级以上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达到120家以上;扶持100家左右技术转移等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各级政府和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都要高度重视和不断增加科研仪器设备投入,明显改善我省科研物质条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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