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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08〕4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抓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机制、进度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08-2012年)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显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初步形成,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自主创新路子。但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仍然不强,存在着高层次创新人才不足,科技物质基础条件薄弱,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战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新一届政府要组织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并把“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作为第一项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党代会和省人代会精神,加快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为目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注重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突出增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进一步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制造大省向创造大省跨越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今后5年,努力实现“一个突破”、“三个改变”、“五个翻番”,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使我省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为在国内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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