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项目
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08〕4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重大项目 建设行动计划(2008-201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抓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机制、进度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
(2008-2012)
实施重点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政府履行职能、实现工作目标的基本抓手。为更加有力地抓好重点建设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通过实施千亿基础网络、千亿惠民安康、千亿产业提升工程(以下称之为“三个千亿”工程),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实施千亿基础网络工程,重点构建比较完备的能源网络、交通网络、水利网络和信息网络,加快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五年新增铁路600公里,高速公路1000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3.1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800万标箱,机场旅客吞吐能力2000万人次,城市地铁78公里;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698万千瓦,新增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8600公里,变电容量5500KVA,新增输气管线600多公里;建设标准化水库300座,新增围垦面积40万亩;新增移动交换机容量1500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