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教育的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完善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县级教育经费结算中心,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实现专户管理。2007年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4.1%。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比例为19.64%,比2006年提高3.8%。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小学和初中分别提高1843元和1302元。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268.17元和400.59元,达到省市标准。落实《高港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实施办法》,2007年共资助贫困生1423人次,资助金额达42.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人均生活补助费标准达到500元,补助比例超过10%。全年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200万元。
3.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2007年制定了《全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了教育现代化水平达成情况调查,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2007年投入2600万元新建高港实验小学,投入近300多万元完成全区12所农村小学“四配套”工程建设,新创省级优质幼儿园3所。成立了高港职教中心白马分校,并分别与新疆、陕西、湖北等省(自治区)4所职业院(校)达成联办协议,区职教中心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创建成为省级示范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区职教中心为龙头、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为骨干的职业培训和成人教育网络,2007年共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6500多人次。
4.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围绕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的总体目标,制订了《高港区“十一五”校长队伍建设规划》、《高港区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高港区2007年师德建设指导意见》、《高港区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3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工作,开展了高港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书育人标兵”、高港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实行校际之间骨干教师交流等措施,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逐年提高教师目标管理奖金额,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5.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推进《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贯彻实施,确定2007年为全区规范教育管理年,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减负八项规定”和“提高教学质量十六条基本要求”,大力实施“减负增效提质”工程、“阳光体育”工程。2007年被省教育厅命名为首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区”。
二、存在问题
1.2007年教育附加费应征3482万元,实征3326万元,少征160万元,少征率4.6%。教育附加费使用不够规范,除返还重点企业1145.3万元外,上缴省财政593万元,拨付史志办44.5万元,文教局支付文化中心、图书馆228.7万元,实际用于教育部门1396.19万元,其中用于支付教师医保和住房公积金 466.71万元。
2. 2007年安排教师培训经费30万元,达不到规定标准。职教每生每年1500元的补助尚未落实。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尚达不到省规定的标准。
3.中小学办学条件离教育现代化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计算机、图书、体育场地等项目缺口比较大。一些学校的宿舍实行社会化管理,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全区骨干教师比例也偏低。个别学校未能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体育课时未按要求安排。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力度,规范教育费附加使用,严格按规定用于教育事业。解决好维改资金、教师培训经费、职教补助金等问题。按照苏财教〔2008〕2号文件精神,将2008年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定小学300元/生·年,初中500元/生·年标准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2.进一步加强教育现代化实施的力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确保全区按时、高质通过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验收。
3.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加强“减负八项规定”和“提高教学质量十六条基本要求”的跟踪督查工作,确保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落实“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各项减负提质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