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组关于对各市区人民政府和泰州开发区管委会2007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意见的通知

  兴化市重视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幼教管理体制,调整幼儿园布局,推动创建“兴化市合格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使学前入园率达90%以上。现已建成省优质幼儿园3所、泰州市优质幼儿园11所。市政府筹措资金将特殊教育学校迁至城区,改建新校,今秋开学交付使用。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严格执行“减负八项规定”,认真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督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兴化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意见》、《关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指导意见》、《兴化市名校长、名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兴化市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促进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并努力通过改革和合理调配,切实解决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教师超编和结构失衡的问题。
  二、主要问题
  1.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不足。应征5130.37万元,实征4816万元,少征314.37万元,少征率为6%。实征4816万元中,除上缴省财政288万元外,返还油田123.7万元,补贴客运公交公司40万元外,其余均划拨并按规定使用。
  2.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2007年安排教师培训经费10万元,达不到规定标准。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0万元,低于规定标准。
  3.推进教育现代化成效不够显著。农村学校距离教育现代化要求差距较大。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不能满足兴化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几点建议
  1.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财政预算内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2.出台名校长、名教师管理使用办法,发挥帮扶、示范、指导作用,推动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关注和改善民办教师的生活状况。
  3.进一步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力度,优化职教资源,提高办学质量,规范招生行为,扩大招生规模。
  4.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加大规范教育收费的力度。
  对照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经研究,兴化市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为优秀级。

附件6:
关于对海陵区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组 2008年6月)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苏教办发〔2005〕23号)的要求,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组按照《泰州市2008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泰办发〔2008〕20号)文件精神,于2008年4月22-23日对海陵区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和考核,现将督导评估和考核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高度重视教育,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学校改扩建,师资补充等有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区政府与有关部门、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动作迅速,措施得力。区人大、政协积极落实有关教育的提案,视察有关学校、有关工程。区审计局对教育经费的安排作为重点进行审计:对教育附加的征收安排、财政经费的安排、序时进度、新农村教育培训工程经费安排、拨款、教育部门本身的经费安排都进行专项审计。区纪委、监察局经常检查、督促,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区人事局出台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树立典型,培训教师,为教育引进人才。
  2.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07年预算内教育拨款1.56亿元(含教育系统职工住房改革支出789万元),比2006年1.1亿元增长41%,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占区财政总支出比例为24.6%,高于2006年1.34个百分点。同时,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2007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280.24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357.61元,均高于省或市规定的基准定额,2007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也达到逐年增长。全面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制度和规划,安排校舍维修改造经费100万。全区教师国标工资和省标补贴(包括目标管理奖)全额纳入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一县一标”,全区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全部得到落实。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