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组关于对各市区人民政府和泰州开发区管委会2007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意见的通知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明确具体要求,教育局专门出台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和各项激励措施。教师国标工资和省标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发放,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得到基本保障。按照省定标准,结合实际需要,及时补充,解决学科结构失衡问题。有较为完善的教师、校长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二、主要问题
  1.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不足,三项合计应征4244.82万元,实际征收4147万元,少征97.82万元,少征比例2%。在所征4147万元中,除上缴省财政722万元,当年用于教育的为3344.3万元,结余80.7万元。
  2.2007年全市教师培训经费预算120万元,占工资总额0.5%,达不到2.5%标准。2007年,市财政未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三、几点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按要求足额征收、规范使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
  2.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财政预算要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足额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3.加快教育现代化推进步伐,确保2008年通过省级区域教育现代化验收,在泰州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
  对照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经研究,姜堰市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为优秀级。

  附件5:
关于对兴化市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组 2008年6月)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苏教办发〔2005〕23号)的要求,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组按照《泰州市2008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泰办发〔2008〕20号)文件精神,于4月28-29日对兴化市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和考核,现将督导评估和考核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强化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将教育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近一年来,兴化市委、市政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就振兴兴化教育三年计划、中小学布局调整问题、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问题、迁址新建职教中心校、义务教育化解债务问题、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问题、关爱留守子女问题、整治规范民办学校等等,作出决议和决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实效显著。
  2.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7年,全市教育经费拨款44749万元,比2006年增长42%,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25.97%,比2006年增长1.58个百分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并高于省或市规定的基准定额。在财政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兴化市解决了农村公办教师的工资、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问题,统一由市财政打卡发放,做到城乡同酬、一县一标。安排专项经费4294.927万元,化解了2007年6月以前形成的义务教育债务,将两年的任务一年完成。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72.6万元。积极筹措资金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职教中心校迁址的建设费用。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及时消除危房、更新设备器材、改善办学条件。积极落实职教助学政策,职教助学金到位。重视预算管理,市财政部门每年向市人大专题报告教育经费预算情况,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统筹和协调各类教育的发展。兴化市积极实施《兴化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整合市区三所职业中学,迁址按照现代化的标准,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职教中心校;在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排队摸底的基础上,重点指导帮助20所中小学现代化建设,力争今年70%的学校成为兴化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合格学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