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关于对靖江市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组 2008年6月)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苏教办发〔2005〕23号)的要求,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组按照《泰州市2008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泰办发〔2008〕20号)文件精神,于4月28-29日对靖江市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和考核,现将督导评估和考核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认真履行教育职责。靖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将教育工作列入靖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总体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并纳入各镇(园区、办事处)及市属各部门三个文明建设的内容予以考核。教师工资全部由靖江市财政统一发放,教师队伍全部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经费全部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成立了由靖江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评估和考核领导小组,加大了对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力度。靖江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了靖江城北教育中心建设、实施中小学“四配套”工程、化解义务教育债务、资助贫困学生、推进教育现代化等相关问题。
2.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19.07个百分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已达到省、市规定标准;解决了全部教师的医疗保险问题;在完成“六有”工程和“校校通”工程的基础上,通过了“四配套”工程省级验收;安排专项助学资金,资助特困学生;完成了莲沁小学二期建设项目;城北教育中心工程顺利开工建设,市特殊教育学校初步完成了改造工程。
3.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幼儿教育纳入了国民教育体系,4所幼儿园通过了省优质园的验收,15所幼儿园被评为泰州市优质园;职业教育发展势头较好,启动了江苏城市联合职业学院靖江船舶分院的规划和筹建工作;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成效显著,建成了省级社区培训学院1个,省级社区教育中心1个,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1个,泰州市合格成人教育中心校7个,社区教育实验镇3个;撤并了部分村小,优化了学校布局;将靖江外国语学校、靖江实验学校的初中招生由选拔考试改为电脑派位,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有所增加,进一步调动了农村初中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4.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制订了《靖江市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集中培训、读书自学、网络学习、校本培训等继续教育的形式。2007年共举办小学教导主任培训、中学教研组长培训、兼职体育教师脱产培训、小学写字指导教师培训等各类培训班26个,参培教师达3000多人。全年共安排42名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顶岗支教,78名教师指导性支教;32名教师定向支教,24名教师流动支教,12名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
二、主要问题
1.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使用不够规范。2007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征5361.28万元,财政实际划拨到教育附加费收入2994.38万元,少征2366.9万元,少征比例达44.1%。地方教育基金征收91.33万元。“两费一金”实际用于教育3129万元,其中用于发放民办教师工资261万元,用于抵充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152万元。预算使用没有全部由教育部门提出方案。
2.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没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内安排,校舍维修经费和教师培训经费安排比例未达标。
3.城乡学校发展水平差距较大。随着靖江市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区学校的发展水平较高,有的基本达到了区域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但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小学,校舍陈旧,教学设施设备缺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明显。
三、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