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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群众满意度总分值为100分。选择“不了解”的不计票、不记分。 2、领导班子群众满意度得分(Q)=(A×1+B×0.7+C×0.4)÷(A+B+C)×100。 其中,A为“满意”个数,B为“比较满意”个数,C为“不满意”个数。" 附件五 区(县级市)党政领导干部群众满意度的评价要点 填表人类别:党代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镇(街)村(居)干部□ 辖区内群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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