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宿淮盐高速公路出口,配合洋河酿酒、食品饮料的生产、批发、包装、仓储、销售等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产品运输、仓储、配送的物流业;建设现代综合物流中心;最终形成以现代物流、产品批发、购物、包装为一体的综合功能集聚区,逐步发展成为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⑶ 宿迁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规划范围
位于北环路以南、燕山路以北、东外环以西、黄浦江路以东;东环路以西、燕山路以南、汽车站以东;江山大道以西、燕山路以南。
◆功能定位
是以农副产品为主的综合物流中心。
◆发展目标
宿迁市最大的以农副产品批发交易为主的物流中心。主要依托宿迁市的综合运输体系及水运的便捷条件,以宿迁港为转接点,主要提供农副产品的运输、仓储、交易等物流服务。规划建设成为县(区)级服务业集聚区。
⑷ 宿迁港现代物流园区
◆规划范围
位于宿豫区,京杭运河东岸的运河宿迁港,宿迁三号桥南约1.2公里处,码头岸线总长1120米,港区占地约336亩。
◆功能定位
以能源、原材料、矿石、建材等的装卸存储、运输组织、通信信息等物流功能为主。
◆发展目标
运河产业带上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宿迁市水运和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重要节点。以江苏省重要的区域性内河港口宿迁港宿为依托,为本地区及运河带上的散货及集装箱的内外贸货物提供直达或中转运输服务,提供货物的储存、交易等物流服务,并且开发产品加工、转口等综合性服务功能,以及相应的商务、商贸、餐饮、宾馆、文化服务。规划建设成为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休闲旅游集聚区
⑴ 项王故里文化观光区
◆规划范围
位于宿城区,在项王故里与南大寺一带,东至京杭运河、西到黄河南路。
◆功能定位
以文化观光、休闲旅游、餐饮购物为主的文化旅游集聚区。
◆发展目标
彰显“西楚雄风、霸王故里”主题的特色旅游区。以项王故里和南大寺为依托,深度挖掘楚文化内涵,发展一批与文化观光旅游相配套的休闲娱乐、购物餐饮项目,建设文化商品销售,文化休闲娱乐为主要功能的商业设施。逐步建设成为集文化观光、休闲娱乐、餐饮购物为一体县(区)级服务业集聚区。
◆主要的集聚节点
项王故里、项王公园
⑵ 湖滨新城生态旅游产业园
◆规划范围
位于宿迁湖滨新城经济开发区,东至宿新公路、南至京杭大运河沿线、西至皂河镇、北至宿迁市域范围北界。
◆功能定位
以发展湖泊型旅游项目(观光、休闲、疗养、水上运动、垂钓等)为主,逐步提升其功能,推进度假旅游、商务会展、专题论坛、奖励旅游等高端旅游项目,配套完善购物娱乐、特色餐饮等服务功能。
◆发展目标
长三角北翼新兴的生态商旅中心,淮海经济区重要的“生态主题公园、时尚新水城、度假新天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环骆马湖南部岸线为载体,将园区的空间布局分成:小镇旅游服务区、水上休闲运动区、湖滨度假娱乐区。形成“一轴二翼”的空间结构。实施湖滨新城建设与旅游开发的一体化,大力推进城市功能的旅游化,重点建设中华水景园、骆马湖主题公园等旅游项目,形成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综合型旅游度假区。规划形成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重要的集聚节点
湖滨新城商务大厦、半岛国际度假村、森林高尔夫体育休闲产业园、骆马湖主题公园、骆马湖生态休闲集聚区、中华水景园、江苏VIP接待中心、骆马湖人工岛。
⑶ 洪泽湖高渡旅游度假村
◆规划范围
地处洪泽湖北岸,泗洪县高渡镇的境内高渡嘴,位于洪泽湖与成子湖的分界处,共有湖岸线36公里。
◆功能定位
以集旅游、休闲、观光、度假为一体的生态休闲旅游中心。
◆发展目标
国家3A级旅游风景区。利用湖边半岛的独特优势,发展滨湖观光、休闲度假、湖岛风情观光体验、渔家文化休闲体验旅游。规划建立旅游观光度假村,包含生态栈廊、瓦岗寨遗址、世外桃源、湖滨渔村、湖滨浴场、人工岛、水上人家、垂钓中心等景点。将其打造为具有生态度假、生态示范、休闲体验、革命教育、渔家体验、乡村旅游等功能的旅游度假中心。规划建设成为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⑷ 龙王庙行宫文化旅游区
◆规划范围
地处宿迁市皂河镇,位于古老的大运河畔,北临骆马湖,南接古黄河,东连马陵山。
◆功能定位
以文化观光、历史教育、宗教民俗、休闲旅游等功能为主的文化旅游区。
◆发展目标
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乾隆行宫北方宫式建筑群为依托。充分利用优越的区位条件和良好的环境,大力发展文化观光、古迹览胜、民俗节事、历史教育的旅游项目,积极完善配套旅游接待、文化娱乐、特色餐饮等设施,将其建设成为具有市级辐射影响力的服务业集聚区。
◆主要的集聚节点
龙王庙行宫、御码头-御马路、合善堂、财神庙、陈家大院等旅游景点。
⑸ 古黄河滨水核心区
◆规划范围
位于古黄河西岸,位于洪泽湖路以南、西湖路以北。
◆功能定位
是集居住、旅游、餐饮、娱乐、休闲、酒店式公寓等为一体的休闲旅游集聚区。
◆发展目标
以运河风光旅游带为依托,借助运河自然风光及周边良好的自然环境,大力发展以自然风光的为主的观光、休闲、娱乐、餐饮、居住等服务业态,着力打造为县(区)级服务业集聚区。
科技教育园区
⑴ 宿迁市职业教育园区
◆规划范围
位于湖滨新城经济开发区内,东至嶂山森林公园、南接合欢路、西至骆马湖风景区、北到湖滨新城开发区的核心区的规划区域。
◆功能定位
以大专层次、中专层次的职业教育为主,逐步发展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学力教育,形成相对完善的教育体系。
◆发展目标
着眼于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输送更多的优秀的高技能人才,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空间布局要形成模块式层次结构,各功能区块布局力求突破学院、学科领域的限制,通过功能区域的共享,加强不同学院、不同学科领域的沟通联系。在整个园区布局中突出实训区为主体的功能特点,同时强调教学区、文体区和生活区的共享功能。整个布局呈现功能型、生态型、人居环境优越型的特点。打造新型的、规模较大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主要的集聚节点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宿迁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军星科技学院、宿迁市卫生学校、宿迁建筑职业学校。
⑵ 泗洪民营职教园
◆规划范围
位于泗洪县青阳镇的政府办公新区东侧,东到黄山北路的区域、南到长江路,西连洋青路、北到香江路。
◆功能定位
以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运动、生活等各项服务功能为主,逐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发展目标
泗洪县打造“职教名城”的重要举措。服务于地方工业企业和服务业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社会化参与,大规模投入,主要建设教学楼、实训楼、图书楼、宿舍楼、运动场等职业学校所需的建筑物。争取在校学生人数突破1万人,短期培训超过0.5万人/年。规划建设成为县(区)级服务业集聚区。
◆主要的集聚节点
万诚中专、新星职校、泗洪武校等。
软件与服务业外包产业园
⑴ 湖滨新城服务外包软件园区
◆规划范围
位于宿迁中心城市北部湖滨新城开发区内,在新城建设的核心区域。
◆功能定位
以软件园孵化器、ITO、BPO、GIS、网络游戏产业、动漫产业为主体,重点发展IDC及离岸外包服务。
◆发展目标
集聚区的发展依托湖滨新城的区位、环境、政策等优势,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软件和服务业外包产业的发展,主要包括游戏开发、动漫设计、GIS区、软件创意以及高尚住宅、科教等服务业。以“建设中心城市发展的新空间、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现代服务业新的集聚区”为总体要求,抢抓机遇,以“国内领先,区域一流”为建设目标,大力发展ITO,积极培育BPO,发展成为苏北服务业外包、软件的领头羊,逐步建设成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第四章 政策与保障
政府在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主要在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规制管理三个方面发挥作用。既要避免替代市场又要弥补市场失灵,地方政府要选择制定政策引导企业及要素向集聚区流动,利用掌控的经济资源增加集聚区的公共服务供给,在坚持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从而促进集聚区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一、扶持政策
1. 加大服务业领域的改革开放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平等、规范的市场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氛围。
(1)积极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积极进行区域合作,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推进区域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各地区凡是对本地企业开放的服务业领域,应全部向外地企业开放。
⑴放宽市场准入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
⑵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于产业鼓励类的服务行业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对于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休闲、房地产和金融保险放宽登记冠名条件,鼓励并且放宽连锁经营。
(2)推进服务领域各项改革。按照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将服务业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明确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对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市场供给。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业企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将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推动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
2. 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引导服务业的发展,吸引资源要素向集聚区流动,适当使用行政手段进行有限干预。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的比例,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根据实际情况,对一般性服务行业在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等方面降低门槛,对采用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
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逐步扩大规模,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中小服务企业开展业务。
概括来讲,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1)财政支持加大市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力度。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成立引导资金管理机构,并每年在预算内安排并按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3个百分点逐年增加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休闲和金融保险等服务业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后给予一定的项目贷款贴息或补贴,同时用作国家和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和服务业考核的奖励。各县(区)要按不低于市级增幅比例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并与各级引导资金配套使用。特别是对于旅游业,采取多种方式筹集旅游发展基金,在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管理,统筹规划使用。鼓励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对骆马湖、洪泽湖、嶂山森林公园等重大旅游项目进行整体开发,税费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2)金融政策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提供相应贷款担保服务。各级金融机构要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特别是职业教育机构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对象,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
(3)税收及收费政策入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符合其主体功能定位的企业可享受一般工业企业在省级以上开发区享受的水、电、气价格,享受园区对外商投资企业之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差别税收政策。根据《宿迁市关于加快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针对不同类型的集聚区和集聚区内的企业、机构,明确重点发展行业,鼓励发展行业,制定差别化的税费政策。
国内外资本投资新办符合集聚区规划要求的自营商贸服务企业、市场,实际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资企业第一年由税务机关审批免征,第二年至第五年实行财政返还地方留存部分;外资企业全部由财政返还地方留存部分)。鼓励现有商贸服务企业扩大规模,凡年度开票营业额达到1亿元、2亿元或3亿元以上的,由同级财政根据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分别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