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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发展规划处

  开展人口调查、预测和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全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调查与研究;起草无锡市年度人口发展报告;负责全市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

  (五)信息管理处

  负责全市人口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管理,指导基层开展人口信息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定期编制无锡市人口信息统计报表;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应用;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

  (六)宣传教育处

  组织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集中性、经常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负责本委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七)科学技术处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有关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相关的家庭保健服务,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广应用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组织计划生育科研及其项目申报;对避孕药具的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本委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检查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监督检查本委人员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情况,查处人民来信和违纪违法案件;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机关编制33名(含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地方编制4名)。另核行政附属编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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