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抓好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加强对保障机制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禁挪用保障资金,严禁“一边免收费,一边乱收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贫困家庭的住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的落实。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年内全面完成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加强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校中校”、“一校两制”名义乱收费,凡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再提高,严禁违反“三限”政策以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定价行为,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与学费合并或捆绑强行收费。严格普通高校收费管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对国际合作办学和联合办学的监管力度,严禁以此为名乱收费。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
2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今年实现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年内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努力缓解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探索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现场校验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积极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专项行动成效。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落实医德医风“五级全员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贯彻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推进医德医风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医院活动,扎实推进“医疗惠民工程”。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的公开为重点,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完善药械集中采购制度,按要求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加强对医疗设备阳光采购“十公开”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规范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加大医药价格监管力度,严防严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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