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要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健全内部监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政府定价不提价和政府指导价不上调,降低不合理和过高的收费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全年免收销售环节的费用,确保市场物价稳定。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重点监管。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有关加强价格监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向农民、村集体和农村合作社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今年要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奖励和补偿款等问题。建立“一事一议”奖励补贴制度,总结经验,推进全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重点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组织全省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加强对涉农负担重点问题的督促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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