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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08]147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规划局:
  为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国测图字[2008]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图宣教管[2008]4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治理,使我省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环境得到净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登载和地理信息上传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要按照《意见》和《通知》要求对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依法无权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上报省或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一)全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 对违反“一个中国”原则把我国台湾省按国家表示,错绘国界线、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损害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地图的有关责任单位、个人进行依法查处,限期纠正;对标注有涉及国家秘密地理坐标数据和属性内容的地图,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地图网站依法予以关闭。
  2、对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互联网登载地图的,要限期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一律不予登载和转发。
  3、对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要限期履行许可或者备案手续,否则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终止或者暂停对其服务。
  4、对未取得地图编制测绘资质证书或者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或者出版的,要一律停止互联网地图编制或者出版活动。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要在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一是国家版图知识。阐明地图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国家版图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政治、外交立场,登载、出版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会严重损害我国形象。二是地图管理和保密法规知识。使网站经营单位和人员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规范行为,依法文明办网。三是典型案例事例教育。通过事例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阐明涉密测绘成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擅自利用互联网登载、出版地图,提供地理信息服务,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隐患,给单位或个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宣传教育方式,可以采用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网站跟帖等形式。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互联网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经营人员和广大网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测绘成果保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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