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政发〔2008〕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07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为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2006〕6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宁波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需要,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为突破口,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全力推进宁波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有效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运用知识产权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水平,促进宁波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确立知识产权战略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进一步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围绕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培育有利于区域经济长远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进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自我保护能力,争取早日建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具体目标
1.全市专利年申请量年均增长18%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部申请量10%以上,每10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专利授权量保持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宁波企业获得国外专利授权量稳步增长。全市商标注册量稳定增长,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多,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和注册登记的地理标志稳定增长。若干优势产品专用生产技术融入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2.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制度,新培育至少8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进一步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市)、区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4.增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能力,提高执法保护水平和效率,不断完善司法和行政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超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