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服务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以资本或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集团型示范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培育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具有竞争优势的资本经营型示范企业。加快推广新技术、新标准在商贸、物流、金融等领域的应用,鼓励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培育一批新技术、新标准应用取得重大成效的创新型示范企业。
(三)实施品牌服务战略
研究制订服务业品牌发展规划,制订和实施对服务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保护、鼓励和奖励政策。开展市级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加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申报、推荐和认定的工作力度。实施“老字号”品牌振兴计划,提升“老字号”品牌能级。鼓励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促进服务品牌提升的互动发展。全面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化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面。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和地区的协调沟通,及时研究决定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事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编制行动计划
根据本纲要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制订服务业重点领域专项行动计划,做好与城市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等在产业、空间上的衔接,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并抓紧组织实施。
(三)制订产业政策
围绕服务业行动纲要实施重点,抓住产业基地建设这个载体,积极构建全面有效的服务业产业政策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充实完善重点服务业产业基地的扶持政策。由市国土管理部门牵头,编制实施鼓励十大重点行业发展的产业基地的定向招拍挂用地管理办法。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机制,在各县(市)、区开展服务业优秀产业基地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年度服务业明星企业、新星企业的评比表彰办法。
(四)营造外部环境
加快“信用宁波”建设,切实维护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服务业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为服务业企业投资和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加大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各类机构和服务主体发展营造优良的商务和人居环境。
(五)加强人才保障
根据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与培养,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创新使用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提供优质配套人事服务,形成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