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推进各部门与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络互联互通。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今年10月底前,部门的审批业务在多个业务系统操作的,要进行整合归并;未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实现互联的部门许可(审批)事项(包括未进驻部门的事项),要完成网络互联互通工作;事项在专网办理的部门(含条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逐步推进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实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同各部门主动联系、积极沟通,做好网络互联互通、业务对接等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拓展网上监察系统的功能。各级监察机关要将行政监察的要求细化到行政许可(审批)的各个环节中,对各环节的审批意见以及形成的具体材料进行同步监察,使网上监察工作更加细化、量化。对涉及到自由裁量的行政审批权力要严格规范,进一步细化标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增强操作性和透明度。要大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网上监察工作,做到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的审批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逐步实现和完善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不断提升监察工作实效。
四、具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完善审批机制、提高执政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系人,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加快推进部门设立行政许可服务处(科),整合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加快部门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完善网上身份认证机制,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与办理手续,缩短承诺期限,提高审批效率。要按照“重心前移、工作前置”的要求,坚持充分授权,调整业务骨干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并为窗口配置必要的申报资料电子录入等设备,不断增强窗口的服务功能。
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资源,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与完善全市两级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职能部门多位一体的审批网络体系。要通过增强网上公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等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行政审批网上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拒不纠正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