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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机关节约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暂停审批机关办公楼项目。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要重新审查,从严控制建设标准。
  (七)降低办公消耗。要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堵塞浪费漏洞。办公区域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提倡双面用纸,注意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积极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收发和办理文件。
  (八)加强机关资产管理。机关资产处置收入要全额上缴同级财政。要积极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产,对新成立的单位或部门内部新设机构,需要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应首先从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存量资源中调剂解决;必要时可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的界限,由政府集中调配。
  (九)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认真梳理政府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把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公益项目,不得在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车辆和办公用品购置经费。要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加强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挖掘工程计划阶段的节支潜力,杜绝“三边”工程。
  (十)从严控制机关人员编制。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加人员编制;对于职能调整的部门和单位,要尽可能通过内部机构和编制调整满足需要。
  (十一)严格执行《大连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大纪发〔2007〕2号文件印发)。规范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市政府机关节约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市政府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国臣、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柳振万、市财政局局长阎承琦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83687901),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马力任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高维洲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抓好市政府机关节约节能工作;市财政局按照规定严格审核资金用途,对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项目严格把关;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各单位节约节能工作的监察、审计,对铺张浪费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其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落实目标责任,认真抓好节约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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