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机关节约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13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机关节约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市政府机关节约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带头开展节约活动的通知》(大委办传〔2008〕21号)精神,确保市政府机关各项节能节约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节约节能是政府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节省国家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克服能源困难的有效措施,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可靠保证。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管理,提高效能,采取有效措施,分解任务指标,落实市政府机关节能节约的各项目标;机关工作人员要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率先垂范,在全民节能节约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起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在全市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节约目标与措施
(一)节省公用经费。在职职工每人每个工作日节约5元钱经费,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压缩5%以上。
(二)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减少公车使用支出。2008年原则上不再批准购置公务用车,对确因工作需要急需购置的,要按照先报废、后购置的原则从严审批,并降低配置标准。严禁公车私用,要通过政府采购途径实行集中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和定量加油,降低运行成本。全年各单位公车耗油量和维修费用要比上年下降10%。
(三)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对一般性的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市财政不安排经费;经批准召开的会议要压缩时间、控制规模、减少与会人数、降低食宿标准,会议用餐一般实行自助形式。各部门、各单位会议经费支出要比上年至少压缩10%。
(四)严格执行政务接待和差旅费标准。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以接待为名搞公款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全年各单位接待经费和差旅费支出要比上年至少压缩10%。
(五)严格公务出国(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在报市外办审批之前,必须到财政部门办理资金审查。一般性考察或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对出国(境)招商活动,要压缩团组、减少人数。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严格决算报销制度,对超标准和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全年出国经费要比上年至少压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