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政发[2008]6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大连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3 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有效发挥金融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金融业改革,创新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但和全国一样,我市城乡金融业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服务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主要表现: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较少,金融服务不充分;针对“三农”特点的金融产品较少,县域经济发展所需信贷资金不足;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较差,发展后劲不足;农村保险业发展较慢,保险覆盖面低;农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完善我市农村金融体系,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既是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温家宝总理关于“切实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作为金融工作的重点,不断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金融的需求”讲话精神的要求,也是实现我市金融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农村金融改革,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保障。
  二、 建立和完善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加快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健全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增强金融为“三农”服务的功能。
  (一)支持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做好改制上市的准备工作,加快不良资产的剥离处置,化解历史包袱,整合系统资源,提升整体实力。继续强化农业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优势,发挥农村金融服务的骨干作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