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增加粮食生产扶持资金的投入,县级地方财政当年用于支持粮食生产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其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三、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实施沃土工程,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因地制宜落实培肥改土措施,加快建设高产优质良田,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要在充分尊重农民种植意愿的基础上,帮助农民搞好作物种植布局,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抛荒,全年抛荒面积不得超过耕地面积的0.1%。以春冬两季为重点,积极扩大冬季作物和春季鲜食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季节性抛荒,力争多种、种好,提高农田复种指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持续稳定。
四、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加大粮食作物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广粮食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和节本增产增收技术,开展粮食作物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和万村示范活动。全面落实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立农技推广专项资金。
(一)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百亩核心攻关、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活动,建立示范点,确定示范内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要求村村有示范田,乡乡(镇)有示范方,各县(市、区)建设百亩以上示范方不少于3个。全面开展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2户种粮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发动栽培、种子、植保、土肥等技术人员,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专业合作,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好联大户、联基地工作。
(二)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加大优质品种推广力度,水稻重点推广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中浙优8号、甬优9号、金早47和金优402等优质高产杂交组合(品种);旱粮作物重点推广:引豆9701、台75(大豆),慈蚕1号(蚕豆)和浙凤甜2号、华珍、苏玉糯2号、浙凤糯2号(玉米)等品种。各地要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导品种,要求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