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灾害类: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和部门。
2.事故灾难类:市安监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丽水电业局、丽水电信公司、丽水移动公司、丽水联通公司、市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和部门。
3.公共卫生事件类: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和部门。
4.社会安全事件类: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人劳社保局、市老干部局、市侨台办等单位和部门。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5〕112号)规定的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研究确定风险隐患分级标准、排查技术规范等。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作出具体安排,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范围、时间进度等。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
一是普查登记。要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普查工作,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要为各类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上报单位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要对本单位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高危行业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二是分析评估。要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个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是治理整改。要边查边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普查登记全过程。对可在短时期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一旦事件发生,能够妥善处置、减少损失。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防止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