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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沪卫办疾妇〔2008〕9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局、残疾人联合会,浦东新区社发局,市眼病防治中心:
  2008年6月6日是第十三个全国“爱眼日”,根据卫生部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卫办医函〔2008〕288号)精神,本届活动的宣传主题为“明亮眼睛迎奥运”。为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水平,预防眼疾,现就开展本市2008年“爱眼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活动安排
  市卫生局、市教委、市残联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6月1日(星期日)上午,将围绕防近和防盲主题,在徐家汇港汇广场空地举行全市性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将邀请本市知名眼科专家为市民解答疑问,并发放宣传资料。
  二、活动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各区县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要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的有关要求,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运作机制,积极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制订“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精心开展。各区县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迎奥运,迎残奥,在“爱眼日”及其前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结合防盲治盲示范区县和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防盲治盲工作。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本次“爱眼日”的契机,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防盲治盲工作者和眼科医务人员通过义诊、咨询、专题讲座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眼保健服务,宣传普及防盲知识和相关政策。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和家庭等场所,结合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善工程,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各区县要积极与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沟通协调,宣传国家的防盲治盲政策,介绍防盲治盲项目,传播眼保健知识,特别是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盲治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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