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交站场和配套设施。按照《丽水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专项规划》,公交站场和配套设施的建设要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优先确保建设资金。公交站场应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商贸区、大型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的必备基础设施,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建设要同步设置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站点、候车亭等设施。市区新建的街道宽度在24米以上的必须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宽度在24米以上、人行道在3.5米以上的市区老街道,根据需要逐步劈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布局。按照《丽水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按照“方便、快捷”的要求,做到公交覆盖与城市发展同步,统筹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客运发展,实现公交网络的无缝衔接。要稳步增加公交线路、延长运营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合理调整并优化公交线路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的城市公交网络,方便市民出行,提高市民乘坐公共汽车出行的比例。
(三)逐步推行城市公交优先通道,合理分配通行权。在城市交通瓶颈路段、人流密集的商业繁华路段和街容街景示范街,必须科学合理配置道路通行权。在具备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城市道路,逐步在中心城区主干道设置城市公交优先通行专用信号,实行城市公交绿色通道。根据城市道路的不同等级和通行状况,科学设置并逐步扩大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禁行、限行区域,形成以公交出行为主、其它车辆为辅的优势互补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四)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按照丽水市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以“数字城管”建设为平台,推动以智能交通为重点的城市公交信息化建设。利用公交IC卡系统和GPS公交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积极构建公交出行查询系统、线路运行显示系统、运营调度系统、车载信息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在城区主要道路要逐步设置电子导乘预告牌。在城市公共交通转乘线路较多的停靠站设置触摸式多媒体电脑查询系统,为乘客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科技含量和吸引力。
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保障措施
(五)严格执行《丽水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专项规划》和《丽水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要预留并保证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站等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已经投入使用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基础设施不得改变用途。《城乡公交一体化专项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公交基础设施,应以划拨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