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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督查标准》的通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8-12月)
  1、2008年8月,各医院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和本文件具体要求,制定本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2、2008年9月,各办医主体(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对所辖医院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本系统的全覆盖督查,其中部队医院和企业医院由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局负责督查,国际妇幼保健院由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负责督查。请各办医主体于2008年10月10日前将本系统全覆盖督查结果汇总后书面报市卫生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08年10-11月,市卫生局组织全市性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工作。
  4、2008年12月,市卫生局根据全市性督查结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复查和抽查。同时根据卫生部确定的督导日程(具体时间可能有所提前或推后),迎接卫生部专家组对本市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
  (三)总结交流阶段(2009年1月-4月)
  1、2009年1-2月,各办医主体对本系统的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卫生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09年3-4月,市卫生局汇总本市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总体情况并向卫生部书面报告,参加卫生部召开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交流会。
  六、工作要求
  (一)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连续三年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就医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本市全面实现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目标,需要各办医主体和各级各类医院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要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克服松懈和厌倦情绪,切实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确保重点工作,实施整体评价。各医院在落实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5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的精神,继续执行《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2007版)》及市卫生局年内将下发的补充规定。同时,也要进一步明确和加大医院院长责任,促使医院自主加强管理,围绕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制订具体措施,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今年还要重点落实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建立畅通、高效的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制订和完善相关方案,组织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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