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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通过建立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进一步完善“五费合征”机制,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从城镇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城镇职工为主向城乡居民转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法》,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全市今年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方面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新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培养高技 能人才

其中:  新技师

全 市

25000

8000

107500

2700

540

市 直

5800

1600

35990

2700

540

莲都区

2200

800

1140

龙泉市

3100

1280

4330

青田县

3100

800

19580

缙云县

2800

800

27390

云和县

1300

480

5820

景宁县

1300

480

220

遂昌县

2500

640

8380

松阳县

1600

640

3390

庆元县

1300

480

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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