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节水技改示范工程。重点在火力发电、石油化工、钢铁等高耗水行业实施30项节水技改示范工程,引导节水减排技术和工艺发展,有效提高高耗水行业节水水平。定期发布国家公布的节水型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制定分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引导和推动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
4、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和查漏维修维护工作,强化对企业用水和节水的计量管理,主要用水车间和主要用水设备的计量器具装配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八大行业节水企业创建活动,到2010年全市50%的大、中型取水企业达到节水型企业的标准。
5、有效规范节水产品市场。编制节水型产品相关标准,强化产品生产质量的监管,加强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建立产品认证和重要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节水产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节水产品市场行为。
(三)推进节水型城市载体建设。根据国家《
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江苏省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要求,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用水管理,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推广使用节水器具,重视对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的开发利用,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全面提升城市节水水平。到2010年,全市建成100个节水型单位、30个节水型小区。
(四)推进水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1、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制定
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推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和最小流量(水位)的监管。切实加强水质动态监测,强化企业退水水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全市水功能区达到水质保护要求。
2、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划定禁止和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区域,严格限制污水管网到达地区设置单独入河排污口。加大对现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力度,逐步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生态敏感区域和渔业水域,以及跨流域调水供水河道等范围内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清理。
3、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依法加强对重要引水河道和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定期监控水体水质。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评价,编制安全保障规划。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有效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建立健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全市饮水安全。